2023年2月23日 星期四
陳守娘
陳守娘,是清朝道光時臺灣府城臺灣縣經廳口(今日臺南市北門路一段51巷附近)人,鄉民林壽之妻。是臺灣著名的枉死烈婦。守娘慘死又顯靈報冤的事件,與《林投姐》、《呂祖廟燒金》合稱「清代府城三大奇案」,若加上臺北的傳說《周成過臺灣》則稱「清代臺灣四大奇案」,若再加上1950年代發生的《瘋女十八年》,則稱「臺灣五大奇案」。
守娘夫婿林壽死後,守娘矢志守節不嫁。而林壽的妹妹年輕貌美,則從事賣身。沒想到縣衙門的一位幕賓(師爺),至其家交易時,看到守娘美麗而心動,以高價誘惑守娘的婆婆與小姑,要與守娘共度春宵。小姑貪圖這位幕賓多金,勸守娘賣身。守娘不願,婆婆、小姑就家暴守娘,想逼守娘就範,守娘寧死不屈,最後被婆婆與小姑用利器刺下體而死。[1]
依臺灣喪葬禮儀,守娘的弟弟來封棺,卻發現守娘死狀悽慘,認為是被謀殺的,事跡敗露,鄉民將守娘葬於昭忠祠後山仔尾(今臺南市中西區南門路117號附近),並且憤而告官。縣令王廷幹包容幕賓,欲擺平此事,遭到憤怒的鄉民群聚抗議,以石塊圍擲,毀了縣令的轎子,縣令倉皇逃跑,事端激烈。臺灣府、道衙門震動,守娘的婆婆、小姑被判死刑[1](一說冤魂作祟而死),幕賓竟全身而退,逃回唐山(當時臺人稱中國大陸為唐山)。
不久,幕賓慘死。而臺灣府城雞犬不寧,夜半叫喊之聲不絕、亦有小販販物所得之銀錢變成紙錢,甚至府衙夜半遭襲,物品飛動,府衙只好藉附近部隊練兵聲嘈雜之故搬遷。紳、民皆認為是守娘顯靈,蜂擁祭拜守娘,且由於香火太盛,官府認為有「惑民」之嫌,於是將守娘改葬。
守娘含冤作祟之說,廣傳於府城,士紳請出了廣澤尊王[註 1]出面,但事情未能解決,又請了德化堂觀音大士調停,根據乩童與靈媒斡旋的條件是;一為不追究守娘作祟時犯下的罪過,二是獲得封號,入祀官方的節孝祠。觀音大士應許條件之後,夜半作祟之事,方才平息。
今日臺南孔廟節孝祠中仍有守娘的牌位,曰:「欽褒節烈邑民人林壽妻陳守娘神位」;而傳說辜婦媽廟同樣也有奉祀守娘的神像,但於2019年9月24日,辜婦媽廟管理委員會經由臉書發表聲明,辜婦媽廟內無供奉陳守娘之神像,目前確認陳守娘之神位供奉於台南孔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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